2006年5月1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情债引发的婚内债务案
程相鹏 陈绍军

  丈夫与前妻重燃爱火,继而提出离婚,愤怒的妻子要求其在离婚前,先把欠自己的钱还清,丈夫对此百般逃避。于是,一起夫妻婚内债务案由此而生。

  各自成家
  王刚1976年出生于河南省内乡县一个干部家庭。高中时,他恋上一个叫杜霞的同学。杜霞天生丽质、生性活泼,是学校有名的“校花”。第一次见到她,王刚就将她的倩影刻进脑海。他主动出击,时不时请杜霞吃饭,经常送给她一些小礼物,并和她一起踏青、赏花、爬山。不久,两人都坠入爱河。
  由于无心学习,两人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高考到来,这对小恋人双双落榜。杜霞抱歉地说:“是我拖累了你。”王刚却笑着说:“我宁愿考不上大学,也要将‘校花’娶回家!”
  这年冬天,这对有情人就急不可耐地举行了婚礼。
  然而,婚姻不仅仅是爱情。新婚不久,小夫妻就开始因为小事而发生不愉快,继而矛盾不断升级,从拌嘴、小打小闹发展到大打出手。
  一年后,杜霞一纸诉状递到内乡县法院要求离婚。王刚舍不得离婚,但是杜霞态度坚决。法院调解无果,只好判令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离异后的杜霞经人介绍,与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一位干部结婚,一年后生了一男孩。
  王刚看到复婚无望,也经人介绍与马女士相识恋爱,200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妇俩权衡再三后决定停薪留职去做生意。夫妇俩都没有积蓄,马女士从亲戚家借来2.6万元,在国道旁开了家农资门市部。
  
  爱火重燃
  杜霞对第二次婚姻还是很不满意,因为她常拿王刚的优点来和第二位丈夫的缺点比,越比越觉得眼前的丈夫不如王刚。
  不久,她再次走进了内乡县法院。2002年冬,内乡县法院判决解除杜霞与丈夫的婚姻关系,由于儿子年幼,法庭判决儿子跟随杜霞生活。
  一个偶然的机会,杜霞与王刚在大街上不期而遇。杜霞虽生过孩子,但风韵犹存。王刚早就对杜霞的再次婚变有所耳闻,这次相见,王刚倍加关心。了解到杜霞眼下无事可做的情况后,王刚盛邀杜霞到自己的农资门市部里帮忙。看着王刚诚恳的目光,杜霞答应了。
  2003年春节后,王刚把杜霞带到门市部。而马女士并不知道杜霞正是丈夫的前妻。杜霞在门市部里工作一段时间后,与王刚重燃爱火。当马女士发现有情况时,王刚与杜霞已达到了如胶似漆的程度。
  马女士要王刚辞退杜霞,但王刚却说:”杜霞是我前妻,我应该帮帮她。”听到这话,马女士惊讶得合不拢嘴。
  为此事,两人狠狠地吵了一架。此后,王刚开始嫌马女士在家碍手碍脚,并频繁地打骂她。马女士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的。但是,她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个家庭,于是,她选择了外出打工。
  临走时,马女士告诉王刚:这个家有她,就没有杜霞;若留下杜霞,她就走,但走有个条件——她退出两人共同经营的门市部,账要算清楚。

  婚内债务
  2004年1月30日,马女士回到内乡县找到王刚,要求他把门市部的债权、债务清算一下。经过清理、核算后,王刚写下欠条:“门市部所有存货及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全部归王刚所有,王刚欠马女士7850元,王刚,1月30日”。此后,马女士继续外出务工。
  2004年4月,王刚以“双方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向内乡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他在诉状中还明确表示“与马女士共同生活期间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立案后,按法律规定程序向马女士送达王刚的起诉状副本,要求马女士答辩。马女士告诉法庭,王刚还欠她7850元钱,她要求偿还。
  开庭当天,马女士准时到庭,但作为原告的王刚却无任何正当理由而不到庭。于是,法院据此裁定王刚自愿撤诉。
  2005年5月17日,王刚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他在诉状中再次明确表示“夫妻间无债权、债务关系”。这次诉讼,马女士依旧答辩要求丈夫清偿欠她的7850元。结果和上次一样,王刚又不露面了。
  马女士心里明白,丈夫两次逃避,就是不愿意清偿欠她的债务。2005年7月,愤怒的马女士向内乡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王刚偿还欠她的7850元钱。
  对于这起夫妻婚内债务案,法院认为,马女士与王刚虽是夫妻关系,但根据新《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之规定,在对共同经营的农资门市部财产核算后,王刚自愿给妻子7850元,并出具欠款手续,属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夫妻间形成了明显的债权、债务关系。王刚应当在妻子主张该债权时自觉予以偿还,但王刚自2004年4月到2005年5月两次提起与马女士离婚诉讼,妻子提出还款请求便避而不见,可见其显然是想借妻子外出务工之机消灭债务,其行为是错误的。马女士向丈夫主张偿还7850元欠款的请求,证据充分,于法有据。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王刚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马女士现金7850元。       

  后记:此案主审法官聂文辽说,判决书送达后,马女士、王刚均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这场官司结束后,马女士又外出打工去了,她还是不愿意离婚,仍在痴等丈夫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对于此案,聂文辽法官感慨地说:“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在运动着。爱情也在不停地运动、更新,只不过人们更新爱情的方法不同,一部分人频繁地更换丈夫或妻子,追求新的爱情;另一部分人则更新爱情的内涵,努力通过语言交流、心灵沟通等各种渠道使爱情保鲜。一些人选择了前一种更新方式,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显然,第二种更新方式才是值得人们追求的,因为,爱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责任。”